2015年7月9日 星期四

解讀中國《網絡安全法》草案

天安門廣場的監控攝像頭。繼《國家安全法》獲得通過之後,中國又公布了《網絡安全法》草案。


天安門廣場的監控攝像頭。繼《國家安全法》獲得通過之後,中國又公布了《網絡安全法》草案。

中國是全世界對互聯網限制最為嚴苛的國家之一。日前,中國公布了新的《網絡安全法》草案,其中賦予了有關部門控制在線信息傳播的廣泛權力。這部草案已由China Law Translate網站譯成英文。在此之前,一部《國家安全法》於近期通過,另有兩部分別關於非政府組織和反恐的草案預計也將不日獲得通過。
以下是對這部網絡安全法的一些主要條款的分析,同時探討其中揭示了中國的網絡控制系統有着怎樣的結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扮演關鍵角色。草案里最有意思的方面並非其中明文規定的權力,而是由誰來掌控這些權力。分析人士指出,草案給出了明確信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及其主任魯煒負責網絡政策問題,並且賦予該部門巨大權力,去指導相關的研究與教育工作。

草案在接近開頭的部分寫道,「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牛津大學(Oxford University)學者羅吉爾·克里米爾斯(Rogier Creemers)表示,這裡明顯指的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並把未來的決策主導權交到了它手上。「顯然是由他們負責,」克里米爾斯說。

「他們是政治級別最高的協調和決策部門,」他說。克里米爾斯還指出,根據網絡安全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擁有覆蓋面甚廣的議程,需要其他部門跟進制定更具體的法規,比如監管電子商務的規定,或是銀行業可以使用的硬件清單。

多數條款並不新鮮。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中國一直在採取措施限制多種類型的在線內容,從色情作品到政治討論。很多境外網站遭到封禁,而境內網站不僅採用自動審查機制,還有員工手動刪除有關受限話題的帖子。

就連草案中探討的最激進的措施——「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在特定地區對網絡通信採取限制措施——也不是沒有先例。2009年,中國最西部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首府烏魯木齊發生了流血騷亂事件,當局隨後切斷了該地區幾乎全部的互聯網和國際電話業務。

不過,此類權力過去出現在較低層級的規定中,甚或網絡公司的合同里。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駐香港的研究員王松蓮(Maya Wang)認為,通過將其抬升至國家法律的高度,中國當局發出的信號是,他們高度重視對相關條款的服從,希望「互聯網公司更加難以迴避或推遲執行。」
「這部法律意在宣布,黨對控制互聯網是認真的,」她說。

對全球企業發出了警告。外國科技公司一直難以在中國市場上獲得良好業績。包括Facebook、谷歌(Google)、Twitter和YouTube在內的大量網站遭到部分或完全封殺。
草案中的一些條款,比如要求推進「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或許會進一步限制外企的活動,不過其中的細節尚不明了。

「外商群體將仔細研讀這部法律,儘力搞清楚它會怎樣施行網絡安全標準和採購條款,」對外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中國問題和數字政策專家亞當·謝加爾(Adam Segal)撰文指出。「北京施行了一部新的國家安全法,還有其他一些讓中國境內使用的技術『安全可控』的規定。過去幾個月里,他們的日子不好過。」

來源:紐約時報中文網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