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日 星期四

全球視野:伊朗核危機

伊朗核武器

1950年代,開始核能源開發

1980年,美伊斷交, 美國多次指責伊朗秘密發展核武器

2003年初,伊朗宣布提煉出核電站 燃料鈾

12月18日,伊朗簽署《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附加議定書

2004年4月 ,宣布暫停組裝濃縮鈾離心機

6月底,宣布[來源請求]恢復濃縮鈾離心機的組裝,但暫停提煉濃縮鈾

9月21日,宣布開始將37噸鈾礦料中的一部分用於鈾轉化

11月,德法英3國與伊朗在多輪會談後在巴黎初步達成協議,德法英承諾提供核技術、核燃料和一座輕水反應堆

11月22日,伊朗宣布中止鈾濃縮

2006年1月10日,伊朗恢復中止了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

4月11日,伊朗宣布已成功生產出純度3.5%的低純度濃縮鈾,成為國際核八強之一(五常任理事國 ,伊朗)

4月28日,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穆罕默德·巴拉迪向該機構理事會和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報告。 報告說,伊朗未能在聯合國安理會規定的期限內中止鈾濃縮活動,也沒有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人員進行全面合作。

6月1日,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和德國有關伊朗核問題的外長級會晤在維也納結束。 與會各方達成一項共識,在伊朗中止鈾濃縮活動的前提下向其提供一項具有吸引力的方案。

7月31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第1696號決議,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暫停所有與鈾濃縮相關和後處理的活動,並呼籲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開展合作。

8月22日,伊朗正式向俄、美、中、英、法、德六國遞交了伊朗對伊核問題六國方案的答复。

10月25日,伊朗官方證實已成功安裝了第二批鈾濃縮設備,即164台離心分離機。

12月23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1737號決議 ,決定對伊朗實行一系列與其核計劃和彈道導彈項目有關的禁運、凍結資產和監督相關人員出國旅行等製裁措施。

2007年2月2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向機構理事會和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有關伊朗履行安理會1737號決議情況的報告。 報告認定伊朗未能在安理會規定的60天限期內停止其有爭議的鈾濃縮活動。

3月8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閉門會議決定,將該機構對伊朗的55項核技術援助項目減少22項,有4項是國家項目,其餘18項屬地區或跨地區的合作項目。

3月24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第1747號決議 ,加大了對伊朗核和導彈計劃相關領域的製裁,同時強調繼續尋求通過談判解決伊核問題。
3月28日, 伊朗國家原子能組織中止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全面保障協定的部分輔助安排,以回應聯合國安理會第1747號決議。
4月9日,伊朗總統馬赫茂德·艾哈邁迪-內賈德宣布,伊朗已有能力進行工業規模核燃料生產。


核分裂與核融合武器尺寸


1953年結果-節孔行動中M65 280mm加農砲試射的W9型15KT小型核子砲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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